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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轉大彎:強化保障本色 宋文娟 2017年是保險監管整肅行業走向正軌,引導市場正本清源、回歸保障的一年。從險企方面,無論保險產品,還是保費數據上都顯出“保障”二字。在產品端,由原來的拼“投資收益”到了2017年大家開始拼“保障”,如不少壽險公司紛紛推出定期壽險產品,不少財險公司紛紛推出百萬醫療產品等。 從原理來看,保險是把資金通過保險匯集到小概率的發生災禍和意外的人,是一種契約化的雪中送炭。從人性視角看,其宗旨是一種互助合作精神的體現,“一人為大家,大家為一人”,集合眾人的力量“積沙成塔”“同舟共濟”。從社會視角看,它是以科學的方法制度化,形成保險基金進行科學的管理與運用,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也強調要發揮保險的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功能。 然而近年來,國內部分保險公司偏離了保險經營發展的方向,尤其在2015年、2016年,一些保險公司一邊借助萬能險這種投資型保險產品,獲得了大量的保費,另一邊在資本市場頻繁舉牌,個別保險公司在舉牌之后又因為沒有處理好與上市公司管理團隊之間的關系而引起“軒然大波”,而被稱為“妖精”。與此同時,保險的低成本融資功能被資本看重,產業資本蜂擁進入保險業,一些資本試圖將保險作為單一“融資”平臺。 沖突:理財狂飆與險資妖魔化 事實上,回歸保障并非近年來的創新。早在2008年吳定富任保監會主席時期,回歸保障就曾是熱門的宣導口號。 2016年12月13日保監會召開專題會議,會議指出:“保險姓保”是指要分清保障與投資屬性的主次,保障是保險業根本功能,投資是輔助功能是為了更好地保障,必須服務和服從于保障。 對于2017年回歸保障的背景,多位業內人士表示,這緣于近幾年理財型產品的發展,特別是萬能險、投連險這類產品。 “回歸保障是對之前壽險發展模式的一種糾偏。之前發展了大量的躉交、短期的理財業務,很難發揮壽險業期交、長期風險管理和保障的功能,使得壽險業的核心價值被弱化乃至邊緣化,且之前的商業模式也不可持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如是說。 保險歷史研究學者趙守兵指出,“從保險歷史淵源(由來)來看,保險的基本功能就是補償損失(是‘雪中送炭’,不是理財)。從國家戰略來看,還有8000萬人沒有脫離貧困,他們最需要的是保障,他們還沒有理財的需求。目前國家整體的保障水平仍偏低,一般居民一旦發生大病,就要賣房賣車,說明他們的保障水平不充足。” “‘保險姓保’本來就不應該成為一個問題。”中國保險保障基金董事長任建國曾公開表示,“但個別保險公司的發展偏離了方向,沒有堅持風險保障屬性的基本發展理念,成為當前保險行業發展的問題,受到了社會的關注。” 對于強調“保險姓保”的原因,任建國認為有四方面,“一是保險業務結構出現了新的變化。一些公司對‘資產驅動負債’模式趨之若鶩,導致業務結構嚴重失衡。相當規模的保費承擔了較少的保險責任,偏離了保險的保障屬性。二是隨著利率的不斷下降,居民資產保值增值的難度加大,加上保險行業費率市場化改革導致負債端競爭加劇,保險產品利率居高不下,吸引了眾多消費者購買投資型保險產品。三是少數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方向出現了新變化。隨著險資運用的渠道逐漸放開,有的保險公司并未堅持穩健審慎原則,采取粗放的發展方式和激進的經營行為,不顧‘長錢短配’的再投資風險和‘短錢長配’的流動性風險,片面追求短期的高收益,將保險資金的合理運用,變成了追求高額利潤的風險投資,偏離了服務主業、保障風險的初衷。四是個別保險投資人的投資目標發生了變化。有個別投資人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并不重視,看重的是保險的融資功能,試圖把保險作為單一‘融資平臺’,偏離了保險投資人的根本使命。” “2017年講‘保險姓保’,大的背景是理財型產品不規范,更多有忽悠的色彩或者夸大的水分。中國老白姓保障的覆蓋率還很低,應該把大基調做一些調整,壓縮理財,提升保障。不是不賣理財(型產品)了,而是保障(型產品)更重要一些。畢竟有錢人還是少數,絕大部分人還是工薪階層,‘保險姓保’對客戶來說是特別好的。”平安人壽北京分公司營業部經理于洪鋼這樣理解。 整治:“134號文”震動行業 事實上,中國保險業發展之初是做基礎保障的。2006年,理財型產品開始出現,險企的銷售力度逐漸增大。此前,萬能險、投連險產品雖然也熱銷過,但基本都是長期的,而且以五年期、十年期產品居多。 2012年前后,一款改良后的萬能險在聚劃算平臺上創造了“三天一個億”的銷售奇跡。這一做法隨后被其他保險公司學習、運用,最終導致萬能險(包括個別公司投連險)的存續期限越來越短,投資收益越來越高,再加上其認繳門檻低,最終這類產品演化成與銀行爭存款的理財產品。 隨即,投連險和萬能險增長迅速,特別是萬能險保費規模在2016年突破了1萬億元的水平。 “一方面,萬能險產品的高結算利率容易引發利差損風險。另一方面,高渠道費用易產生費差損風險。這兩者使得保單的獲取成本高昂。近兩年各公司公布的萬能險結算利率,有60%左右介于4%~6%,絕大部分產品在銀保渠道銷售,加上管理費用以及渠道費用,按1.5%~2.5%計算,負債端成本高達5.5%~8.5%。個別公司的保單負債成本甚至更高,而負債端的高成本也進一步加大了險企投資端的風險偏好。”朱俊生說。 由于保險公司前端獲取保費的成本高,所以后端的投資收益率只有更高才能有盈利,這就逼著保險公司去尋找收益更高的投資項目。由此,2015年、2016年不少保險公司在資本市場舉牌。 誠然,舉牌本身是好事,因為保險資金此前是資本市場穩健投資者的象征,但是因為個別公司沒有處理好與被舉牌上市公司管理團隊(原股東)之間的關系,最終引發不良后果,進而給保險業帶來了不好的形象。此外,個別公司資金運用不透明的現象也備受詬病。 趙守兵坦言:“保險公司依靠理財產品獲得了大量保費,獲得了大量的保險資金,通過投資運作迅速發財致富,但個別保險公司的資金究竟去了哪里,事實上也解釋不清楚。” 2016年12月,證監會主席劉士余公開指出,“我希望資產管理人不當奢淫無度的土豪、不做興風作浪的妖精、不做坑民害民的害人精。最近一段時間,資本市場發生了一系列不太正常的現象,你有錢,舉牌、要約收購上市公司是可以的,作為對一些治理結構不完善的公司的挑戰,這有積極作用。但是,你用來路不當的錢從事杠桿收購,行為上從門口的陌生人變成野蠻人,最后變成行業的強盜,這是不可以的。這是在挑戰國家金融法律法規的底線,也是挑戰職業操守的底線,這是人性和商業道德的倒退和淪喪,根本不是金融創新。” 雖然此中并未明說是保險資金,但這無疑指向了個別保險公司。 為此,在2016年11月到12月份的一個月時間內,保監會密集出臺了《關于規范中短存續期人身保險產品有關事項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完善人身保險精算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和《關于強化人身保險產品監管工作的通知》等多項通知和規定。 特別是在2016年12月,保監會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人身保險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強調,如果人身保險公司存在中短存續期產品季度規模保費收入占當季總規模保費收入比例高于50%的,一年內不予批準其新設分支機構。這意味著,部分新小保險公司的中短存續期產品保費總量將被控制。 到了2017年5月份,保監會再度下發《關于規范人身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該文件明確提出“規范人身保險公司產品開發,切實發揮人身保險產品的保障功能,回歸保險本源”。該文件稱:“兩全保險產品、年金保險產品,首次生存保險金給付應在保單生效滿5年之后,且每年給付或部分領取比例不得超過已交付保險費的20%。”這意味著,市場上的快速返還型保險產品的返還期限拉長了,保險公司不得不開發保險期限更長的產品。 該文件被業內稱為“134號文”。新華保險董事長萬峰在談及該文件時稱,“以我的經驗看,這個監管文件對整個行業的影響不亞于1999年6月10日定價利率一律變為2.5%的規定,全行業非保障性業務在2018年都會受到重創。” 全行業的非保障型業務確實受到了很大的影響。來自保監會的數據顯示,2017年前10個月人身保險公司保戶投資款新增交費為5076億元,較2016年同期(10463億元)下降了51.48%;2017年前10個月人身保險公司投連險獨立賬戶新增交費為397億元,較2016年同期(798億元)下降了50.25%。 轉變:保障型產品唱主角 由于監管部門的強勢治理,保險公司在近年來大力發展保障型業務,同時主動壓縮投資型業務。 某險企從事產品精算工作的小劉坦言,2017這一年他所在公司沒有開發一款理財型保險產品,全部是保障型產品。而且在銷售端,保障型產品也是主流。 2015年、2016年壽險公司曾主推投連險、萬能險這些投資型產品,財險公司主推固定收益的投資型產品,如天安財險等借助投資型產品,其總資產規模達3000億元,一度超過了太保財險的總資產規模。 但是到了2016年下半年,這種“高收益”的萬能險產品,還有固定收益比較高的財險公司投資型產品,無論是在互聯網平臺,還是銀行網點都不那么常見了。 2017年,壽險公司大量推出定期壽險。 此前,長期以來在國內定期壽險普及率非常低且貴,由于定期壽險件均保費比較低,保險公司也缺乏動力推動,營銷員不愿意銷售,認知率也很低。 “我們在定價的時候主要從三方面把價格優勢體現出來,第一是盡可能把中間費用降到最低,第二是我們從精算的角度在定價假設上有一些拿掉的,或者降低了,或者減少了。此外,說實話也是從公司戰略上考慮,我們產品從公司來說也沒指望拿它賺錢,不管是做獲客渠道,還是投資的費用直接做宣傳費用了。這個產品的利潤基本是不考慮的,想打造一個品牌或者爆款產品來推。”渤海人壽總精算師崔傳波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采訪時回答。 “不同的時期,人們對定期壽險的認知也不同。”愛心人壽總精算師王小康告訴記者。 “定期壽險是所有人壽保險產品的核心和靈魂,即使是在中國熱銷的‘短期高現價理財保險’和在香港熱銷的‘長期儲蓄美元保單’,也都需要注入一絲定期壽險的靈氣,才能披上人壽保險的外衣。只是在這些中短期儲蓄或長期投資功能為導向的壽險產品中,其死亡風險保障部分所對應的保費都非常小,其死亡風險保障功能都非常弱。”北美精算師、北美精算師學會會員聶方義撰文表示。 “為了體現‘保險姓保’,保監會對中短存續期產品頻頻出手,人身險費率市場化改革中將保險金額與保費或賬戶價值的最低比例要求由105%提高至120%。9月間,進一步將人身保險產品主要年齡段的死亡保險金額比例要求由120%提升至160%,所有這些監管要求,本質上都是要求提高儲蓄或投資為主導的壽險產品中定期壽險部分的比重。”聶方義續稱。 他認為,人壽保險行業要“姓保”,好的定期壽險產品不可或缺;沒有充裕的、定價公允的好定期壽險產品供給的保險市場,難言公平、難言“姓保”。 此外,財險公司則是大量推出百萬醫療保險產品,主要針對疾病和意外住院醫療的費用。在社保報銷之后,超過1萬元的部分,由保險公司進行100%賠付。由于其保額達到了100萬元,甚至是300萬元,所以被稱之為百萬醫療。據不完全統計,市場上推出這類產品的保險公司達到了35家左右。其他保障型產品如重大疾病保險產品、意外險等,也大量在市場上銷售。 10月,保監會向社會披露了風險保障數據。2017年前三季度,保險業提供風險保障2909.81萬億元,增長46.33%。其中,壽險28.31萬億元,增長53.62%。 “這意味著回歸保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教授、全國保險專業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常務副主任郝演蘇如此評論。 思考:轉“大彎”與轉“急彎” 對于2018年的中國壽險業,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發布的評級展望為負面,原因是整頓短期儲蓄型產品的監管舉措,令一些保險公司面臨流動性壓力并抑制其新業務增長,這些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還面臨負債成本高企,以及監管趨嚴環境下業務轉型費用上升的壓力。 “未來,市場年金險預定利率會在原有的基礎上降低,預定利率是保險公司承擔的成本,從現在‘開門紅’產品已經基本看出來了,保底收益已經降低。”某險企中層管理者羅先生預計,“關于分紅收益,也會在2016年基礎上有所壓縮。在市場格局上,終身壽險等保障型產品占比會提高,各家公司會加大力度開發高端人群,大額保單仍然會出現。目前國家對營銷員入職門檻沒有采取措施,人力的大幅增長會彌補人均銷售保單量增長的不足,所以人力也將是各家公司的競爭點。” 吉祥人壽總經理唐玉明認為,“2018年大型險企地位不會變,可能有兩三家中型險企會異軍突起。大部分小型險企仍然會因內、外部多重原因,難以有突破發展。” “壽險業第一集團的龍頭險企以續期拉動模式仍將保持穩健增長,第二梯隊的核心公司也進入了續期驅動模式階段,其他類別的中小公司雖然大多數規模會負增長,但這種負增長絕大多數是戰略轉型帶來的,是好事。此外從需求側來看,我國壽險市場仍然是處于初級階段,人民消費需求旺盛。”唐玉明說。 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發布的《中國保險業風險評估報告2017》(以下簡稱“《報告》”)認為,部分公司存在短期流動性風險隱患。 《報告》指出,在監管密集出臺結構調整系列政策后,投資型業務收縮,業務收入增速放緩,與此同時,滿期給付和退保壓力依然較大,高度依賴投資型業務的資產驅動負債型公司存在流動性風險隱患。個別經營非壽險投資型業務的財產險公司,近期滿期給付壓力較大。受到停止銷售此類產品的影響,未來將面臨更大的現金流壓力。 “對中短存續期產品監管力度的加強,有利于抑制部分市場主體的短期行為,彰顯保險的保障功能,但也使得部分壽險公司原來隱藏的現金流風險顯性化。”朱俊生指出,一方面,中短存續期產品面臨退保和滿期給付雙重壓力,另一方面,業務收入急速收縮,這使得之前依賴新單現金流入補足給付缺口的模式難以持續,造成一些公司面臨較為嚴峻的現金流風險。目前,人身險行業的現金流風險還在呈加大態勢。同時,短期資金長期使用的時間錯配進一步加劇了現金流風險。 “近年來,由于負債成本變高,為了彌補負債成本,保險資金另類投資比例增加。而另類投資作為非標資產,流動性較差,交易不活躍,變現周期較長,加劇了一些公司面臨的現金流不足的風險。”他同時表示。 在朱俊生看來,目前的監管環境為壽險公司轉“大彎”而不是轉“急彎”留下多少空間,是當下非常值得思考的問題。因為對于不少壽險公司而言,其目前面臨的最突出問題已經不是“轉型發展”,而是“現金流風險”帶來的巨大挑戰和壓力。 “建議壽險公司做好現金流以及資產配置的壓力測試,充分考量退保、集中給付大幅上升、新業務大幅減少等情形對現金流的不利影響。做好現金流風險的應急計劃,包括通過資產變現來補足現金流,即對資產進行優化,盤活存量資產。在現金流存在嚴重缺口的情況下,提前退出非戰略性持有的項目,以滿足現金流需求,確保流動性。另外,要未雨綢繆,提前進行股東增資的安排。此外,建議監管層適時啟動市場化的退出機制,對風險特別嚴重的公司依法實施市場退出。”朱俊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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